电子商务(electronic business)是网络经济带来的新型商务模式。假如通俗地把网络经济划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筑路”的的产业,二是“运货”的产业。如果网络基本建设是“筑路”,那么开展电子商务就是“运货”。
电子商务是借助互联/内联/外联网络(/Internet/Intranet/Extranet)平台,以新型企业为主力,率先在发达国家出现的一场对传统经济、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的深层次变革。电子商务是现代工业社会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对传统产业结构尤其是企业组织和业务体系的极大变革。电子商务涉及企业、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和消费者等诸多层次,因此其形式有多种,如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最终消费者(B2C)、政府对企业(G2B)等。电子商务的内涵十分广泛,凡以电子形式在信息网络上进行的商品交易活动和服务都可归结为电子商务,如网上银行、网上商店、网上交易所等现实世界中的贸易场所和流通渠道可归入电子商务范畴,而如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网络营销等创新的商务方案也可划入其内涵中。电子商务从1996年亮相以来,随着网络的发展逐步进入实质性的交易阶段,预计未来将获得更大的发展。联合国报告称2000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770亿美元,美国AMP Reseach公司分析2004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7000亿美元;Deloitte公司分析2006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2.8万亿美元,已占全球商品交易的18%。中国商务部则宣布,2008年中国的电子商务交易总额高达3.1万亿元之巨。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今天,西方发达国家借助于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在全球范围内调整了其产业结构。生产的产业化分工从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内部拓展到全球各地;相应的运输、通信、金融等服务也进一步社会化、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同时由于Internet的建成,使世界范围内数据的实时传递成为现实,广泛的商务协作成为可能。正是由于生产的专业化、服务的社会化、信息的网络化,使开放性、面向全球、基于网络的电子商务的实现才成为可能。
电子商务不是简单的技术性革新,而是产业结构的调整更新,是一个为体现商务价值而不断完善和调整的过程。传统的商务模式的弊端大致有:库存管理难以控制,产品流向不明确,常常影响市场占略的落实;价格管理中常有不可控的保护需求,同时分销将导致额外的价格竞争,消减了产品价格优势;缺乏有效地增值服务,往往片面地注重产品本身的利益挖掘;销售架构比较落后,往往考虑地地理区域的全面覆盖,或简单依据产品销售的绝对数量来决定产品销售链的架构等等。此外,传统商务模式的主要纠结还在于——传统意义的市场,所有厂商都要围绕产品的销售、储运、服务等各个方面工作,以形成一个个小而全、大而全的经营机构,实质上增加了厂商、渠道、用户之间的额外开支,造成销售、储运、服务等各方面内耗剧增,造成人员的大量冗余,降低了社会化生产的效率。
Internet和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商务模式的更新和广泛的协作成为可能,多样化的渠道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因为由于用户的消费心理、消费习惯、消费途径乃至消费动机都各不相同,企业就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追求模式的统一性。这样从市场结构来看,厂商可以更加专注于产品研发制造、品牌推广和形象设计,同时可以通过在线方式与最终用户取得联系与沟通。而围绕产品所发生的一切销售、服务、储运行为,则应该结合产品具体特以及特定的客户关系,通过厂商协调,由专职代理(销售代理、服务代理、储运代理、合同执行代理)采取灵活的业务模式作用于有效客户——也就是说,这种社会分工的核心是围绕产品价值实现的若干组成部分的分割完成:实现由产品链模式向价值链模式的转型,乃是电子商务带来商务模式更新的主要特征。“商务活动的电子化”(business electrical),又称“商务E化”是目前电子商务最主要的内容。